宛陵科创城入驻企业标识牌安装管理办法
(试行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塑造园区良好的形象,规范入驻企业标识牌安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禁止入驻企业擅自安装外立面和楼宇内部标识牌,安装前需向宣城宛陵科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提交安装申请及方案,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。
第二章 申请主体
第三条 标识牌安装申请主体为园区内所有入驻企业,其中申请楼宇外立面安装标识牌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(一)使用场地达到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入驻企业;
(二)具有广泛知名度的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上市企业、独角兽企业等。
第三章 安装要求
第四条 标识牌样式应与园区建筑风格协调统一,满足轻量化、稳定性等要求,施工方案兼顾防水、安全等。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,不予批准:
(一)整体风格、颜色与建筑物外立面环境不协调的;
(二)标识牌安装过程中破坏楼栋外立面结构,存在安全、渗漏水风险的;
(三)损坏房屋节能措施,影响节能效果的;
(四)标识牌材质、稳定性不符合要求的;
(五)标识牌字幅过大,影响外立面整体效果的。
第四章 申请程序
第五条 标识牌安装流程如下:
入驻企业提出标识牌安装申请→资产管理部初审,初审通过后报分管领导审核→ 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单位进场施工→资产管理部会同物业单位、施工单位验收。
第五章 现场管理
第六条 标识牌安装过程需满足以下要求:
(一)安装单位应具备高处作业、动火等特种作业相关资质;
(二)现场施工应与申请方案一致,如有变动需及时报备,严禁擅自修改施工方案;
(三)资产管理部会同物业单位进行现场巡查,施工单位应配合巡查人员开展工作;
(四)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须配备安全保障措施,否则禁止施工;
(五)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破坏、垃圾等由申请单位负责恢复、清理;
(六)施工过程中需服从园区管理,包括施工时间、作业方式、车辆、材料管理等;
(七)标识牌安装完成后,由申请单位负责后期维护、管理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,由宣城宛陵科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